2011年11月21日 星期一

房貸壽險 申請轉貸保障不變

再過2個月就是農曆新年,國人向來喜歡在過年前成家購屋,為年節增添喜氣,銀行業者說,民眾在申請房貸時,也同步選擇「房貸壽險」商品已日益普遍,即便申請轉貸,只要「變更要保人及受益人」,壽險房貸的保障威力仍在。
銀行主管說,一般人最大的債務就屬房屋貸款,有5成以上的國人有貸款經驗,貸款金額中,有4成5是房屋貸款,而每年房貸的金額也佔了國人3成以上的收入,足見房貸是民眾經濟負擔的壓力之一。
因應此現象,也讓銀行與保險公司合作,推出房貸壽險。所謂的房貸壽險,就是指民眾申請房貸過程時,再投保與房貸金額相等的壽險保障,一旦面臨人生意外時,理賠保險金,就可作為償還房貸的優先選擇,降低繳不出貸款的風險。
面對房貸戶申請轉貸、清償或增貸等情況,銀行主管說,對已投保房貸壽險的被保險人來說,不免有些疑慮。
合庫人壽業務部協理焦訓說:「其實民眾不用擔心,貸款20年期間的變數真的很多,商品設計時已可以想見民眾面臨轉貸、提清償或增貸的狀況,如果有轉貸或清償的狀況,可以向保險公司辦理變更要保人及受益人,繼續享有這個壽險保障。」
焦訓表示,已申辦房貸壽險的民眾,轉貸時雖然也可以辦理保單解約,但是這個保險是躉繳的費用,相較個人投保一般定期壽險來得便宜,而且一旦解約,再也買不到當時投保年齡的費率,所以實在不建議客戶因為轉貸或清償就將保單解約。
至於增貸的部份,若保戶增貸後的貸款金額高於保險金額的話,建議民眾加買增貸部份的保額,這樣才算完整保障。

參考網路新聞資訊 蘋果日報 陳瑩欣資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