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月15日 星期二

卡債轉信用貸款或信用卡分期成效差 金管會促銀行限期改善

為督促各銀行更賣力將卡債轉成信用貸款,或信用卡分期還款,以減輕持卡人利息負擔,金管會研擬各銀行若在2013年底的1年內,沒達到5%的「最低轉換比率」,經限期改善後仍不符者,將暫停申請新種信用卡業務。金管會指出,所謂「申請信用卡業務」,例如銀聯卡網路、實體收單業務或手機信用卡業務等,若沒達到目標,將暫停受理申請。
金管會指出,循環信用利率平均都超過12%,甚至有到18~20%,但個人信貸或信用卡分期還款平均利率約10%,轉換後,卡債族利息負擔可減輕。 將衝擊發卡行獲利不過,此舉將衝擊目前循環信用餘額逾百億元的發卡銀行,包括中國信託銀行、花旗銀、台新銀、國泰世華銀、玉山銀等,多數轉換比率都不高。而循環餘額也是各銀行信用卡主要收入來源,此舉也將衝擊各發卡行獲利。銀行局長桂先農將在明日邀各銀行開會。據銀行局草案,要求各銀行需分兩階段達成「最低轉換比率」的目標,2013年6月底「轉換戶數」或「轉換金額」其中一項比率需達5%以上,到2013年底其中一項則需達10%以上。各銀行可自行決定採「轉換戶數」或「轉換金額」,如有卡債族10萬戶、或循環信用餘額10億元,A銀行須在6月底前勸服5000卡戶或5000萬元卡債轉成信貸,12月底則需有1萬戶或要有1億元做轉換,才符合金管會要求。 還款負擔增意願低銀行局也訂出配套措施,若各銀行「轉換戶數」或「轉換金額」的比率,在2013年底前,兩項比率都沒達到5%,經限期改善仍不符要求者,將暫停該銀行受理申請信用卡。
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國銘說,卡債轉換機制推動兩年多來,整體市場才轉了上萬件,轉換情況不普遍,金管會擬訂出「最低轉換標準」,要求銀行業遵守。
惟銀行業者則說,持卡人不願意轉換,主因是轉換後、每期還款負擔大增,才使轉換意願降低。
金管會是在2010年10月時,要求各銀行提供長期使用循環信用1年以上的持卡人,可向發卡銀行申請,將卡債(循環信用)轉成個人信貸或信用卡分期還款,且新的借款利率也需比原借款利率低。
參考來源:網路蘋果日報-廖珮君新聞資訊